我报警公公故意伤害,打完我耳光后,别人说话我耳朵都听不清了。公婆报警我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私自火化他们儿子,害他们连儿子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半小时后,两组警察分别到了。
公婆得知丈夫死讯后,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在得知他们宝贝儿子已经被我连夜火化后,他们一个翻白眼晕了过去,一个冲上来扇了我两个耳光。
我头被打得懵懵的,半天都没缓过来。
我报了警。
公婆也报了。
我报警公公故意伤害,打完我耳光后,别人说话我耳朵都听不清了。
公婆报警我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私自火化他们儿子,害他们连儿子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半小时后,两组警察分别到了。
我这边的警方让我去验伤,如果构成伤害会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公婆那边的警方告知他们,妻子可以全权处理丈夫火化等丧葬事宜,不需要经过父母同意。
总结:她这样做不道德,但合法。
我把骨灰盒从纪怀珂的书房端了出来。
「爸妈,这怀珂的骨灰,是你们带回去,还是我帮你们送过去?」
婆婆猩红了眼睛,伸手指着我,颤抖着嘴唇想咒骂我。
但她「你,你,你……」了半天也没有下文。
我把纪怀珂的遗嘱拿了出来:「妈,不是我不想给他安葬,是他自己要求让我交给你们,说让你们把他葬在什么桃花坡的。」
婆婆终于反应过来,她发了疯一样想来撕扯我。
我怯怯地躲到了警察的后面,只露个脑袋。
「他既然有遗嘱安排自己的后事,你凭什么没经过我们同意就私自火化我儿?我的儿啊,我苦命的孩子……」婆婆嚎叫着哭起来。
警察严肃地看向我。
接公婆报警的一名警员冲着我训道:「妻子是可以全权处理丈夫后事,但这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你可能涉嫌违法。」
婆婆立马止住哭声,眼中又燃起光亮。
我把纪怀珂录制的遗嘱视频和书面遗嘱交给警察。
「我丈夫在遗嘱中只安排让我把骨灰交给他爸妈,让他们把自己葬在桃花坡,并没有指定谁火化,也没有指定停放几天再火化。」
警察仔仔细细看了三遍,又把手机还给了我,然后无奈地冲婆婆点点头:「她说得没错,若你们怀疑遗嘱有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
婆婆又一个白眼差点翻了过去,人也打起了摆子,公公赶紧扶着她向二楼他们平时住的房间走去。
警察看着他们背影叹了口气:「你们是一家人,何必闹得这么僵呢?你这个做法确实欠妥当,你换个角度想想,那是他们的儿子,你这样做对他们公平吗?」
我沉默无声。
公平?
他们合起伙来,将我蒙在鼓里当成傻子一样戏弄的时候,有考虑过我的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