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才捡起一颗,指尖就被碎玻璃划破。厉铭川猛地执起我的手腕,鲜血沿着指缝流到他的手上。
可才捡起一颗,指尖就被碎玻璃划破。
厉铭川猛地执起我的手腕,鲜血沿着指缝流到他的手上。
仿佛被烫到,他下一秒就松开了手。
厉铭川目光沉静:「陈笙,这些星星是什么意思?」
我攥紧手中的诊断书,十年来第一次有了勇气:「喜欢你的意思。」
我抬头仰望他的眼睛,平静地说:「厉铭川,我喜欢你。」
很久了。
厉铭川向来冷静,他从小习得喜怒不形于色。
此刻,却罕见地皱眉。
他用真丝手帕擦拭手上的血,居高临下睨着我:
「陈笙,我认识你十年,都不知道你是同性恋。
「这让我觉得恶心。」
胸腔仿佛寂静的山谷,我加速的心跳震耳欲聋,脑中的肿瘤也在此刻叫嚣着疼痛。
我冷汗直流,哑声道:「我会尽快离开。」
确认了最在乎的事,此刻我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死掉。
厉铭川一把将我推倒,抵在沙发上。
他嗤笑一声,怒意更盛:
「想走?
「你死也要死在厉家!」
我默默攥紧手中被冷汗浸湿的诊断书,垂睫,如往常一样恭敬道:「是。少爷。」
十年来,厉铭川提出的要求我都会照做。
这一次,也不例外。
因为,我得了脑癌,真的快死了。
我的命是厉铭川给的。
十年前我 12 岁,刚从炼狱一般的孤儿院逃出来。
流浪到桥洞下,被一群野狗围猎时,是厉铭川救了我。
他背光站在肮脏的我面前,犹如神祇。
投射在我身上的影子,从那一刻笼罩至今。
17 岁的厉铭川已然从容深沉,他神情自若地将我带回家,像捡了只流浪狗。
厉铭川的父亲没斥责他一句,反而笑着说:「这孩子是个好苗子,说不定能培养成一把防身的刀。」
那天起,我被养在厉家。
被反复锤炼成一把刀,一把保护厉铭川的刀。
习武很苦,很疼。
疼得睡不着时,厉铭川替我搽药揉伤,让我别这么拼。
所有人都把我当工具,只有他把我当人。
哦,不止。
他说过:
「阿笙,别一口一个少爷。
「我们是朋友。」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真的是厉铭川的朋友、
我粘着他问文化课知识,听话地将他厌恶的芥蓝吃掉。
而他会跟家里扯谎,甩掉一车人高马大的保镖,带我去海边疯玩整个傍晚。
直到他父母因车祸突然离世,厉铭川一夜之间变得阴鸷。
他迅速进入海城商业社交圈。
一边继续大学学业,一边撑起父母留下的商业帝国。
名利场的金字塔制度森严,厉铭川总是在最顶端。
许多人费尽心思,也不够格跟他说一句「久仰」。
见识到他的核心社交圈和身边围绕的恭维,我才恍然大悟。
他的那句「朋友」,是多么大的赏赐。
于是我藏起心思,变成刀,变成他身边的恶犬。
我奋不顾身地保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