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逢春》是佚名所编写的豪门总裁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江德宝桃桃,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
小桃花哭着摇醒了我。
我强打起精神处理了后事,为江得宝擦净了身子,换上了新衣。
那双里面绣了桃花的护膝他一直舍不得取下,磨损的面料和填塞的棉花我都补了好几次,眼下它在棺里静静陪着他,终于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
我和小桃花扶着他的棺木走了七日,去了南城,他的故乡。
那是一个常年被飘动的雨雾笼罩着的小城,庙堂的恩怨厮杀,遥远的像一场不真切的梦。
江得宝给我们留的钱财,我给善堂捐了大半,剩下的我们在城边买了间小院,将他葬在了院子旁后山的一片野桃林边。
我开了一间小小的糕点铺,其中枣泥糕和核桃酥做得最好,常常还没做好就有客人排着队等候。
有个青年来得最早,站在寒露冻手的清晨等了我半天,笑着说,「我家娘子害喜了这两日什么都吃不下,就想吃你家的核桃酥。」
我笑着又送了他一盒。
他让我想起当年那个雨后的黄昏,也有一个俊秀的青年,在微醺的醉意里为自己嘴馋的娘子买了一份核桃酥。
我一只手紧紧捂住了胸口,那滋味……好甜啊。
小桃花一天天长大,性情、诗书、女红、厨艺样样出挑,就是那手字,歪歪扭扭地像狗啃过似的怎么也练不好。
和她爹爹一样。
在这里住久了,新结识了不少人,也有好些男子去托了官媒来求亲。
媒人一张嘴说得天花乱坠,这个秀才如何谦谦有礼,那个商人如何富有和善。
我微笑着一一拒绝了。
「先夫很小气,他会不开心的。」
因为我曾得一宝,世间再无人能及。
得宝,得宝……
你看,你要我好好活着,我有做善事,我有好好活。
有一天我起床梳妆时,发现满头青丝多了一根刺眼的白发。
还没来得及伤感,就听见门口扑通一声,竟是倒了一个人。
城中最近来了不少逃荒的人,这个饿昏的十四五岁的少年面黄肌瘦,浑身破破烂烂,大抵也是其中的一个。
我们收留了他。
谁知道小桃花日后竟和这少年从最初的互相看不过眼变成了最后的两情相悦。
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卿不嫁。
我给小桃花做了大红的嫁衣,送她踏上了来接亲的软轿。
透过她娇羞的笑颜,我仿佛看到了十四年前的自己。
当时的我怀着忐忑期盼的心情,心跟着轿子起起落落,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子的人,生活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我当时心情十分复杂,独独没有后悔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