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野王修罗场》的小说是作家小柒崽子的作品,讲述主角温裕慕渊的精彩故事,小说内容章节生动充实,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推荐各位读者大大阅读!下面是这本小说的简介:
第二日我又去了 A 大,在他们三个人里,选了第一位谈话对象——萧铎川。
A 大办公室,他坐在椅子里抱臂冷嘲:「知道来找我了?」
我把奶茶放在他桌子上,极尽地讨好:「一点儿心意。」
但是不巧,由于温裕情报错误,我拍在了马腿上。
「我不喝奶茶。」
「你喝什么,我这就去买。」
萧铎川嗤笑一声:「程佳楠,你别告诉我,你在追我?你当初亲口问过我的喜好,记不住?」
天杀的温裕,他记错了吧!
萧铎川这性子,怎么可能喜欢奶茶啊!
萧铎川见我愣着不动,一眼参透,冷笑:「怎么?真忘了?那你巴巴地来找我,几个意思?」
我语塞了,忸怩半天,底气不足地说:「我……我的意思是,咱俩算了吧……」
办公室瞬间变得极其安静,连「嗡嗡」加热的饮水机都停止了工作。
萧铎川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捏住鼻梁闭上眼,下达逐客令:「出去。」
「你不要生气,我会补偿你的——」
萧铎川并不领情,指指奶茶,话从牙缝儿里挤出来:「拿上它,一起滚。」
我预料到此行不会顺利,却没想到不到五分钟我就被轰出来。
临近中午,学生们放学,三两成群地从教学楼里涌出来。
我拎着奶茶,灰溜溜地站在教学楼外的花坛旁,拨通温裕的电话,一脸丧气地把他一顿臭骂。
「你脑子锈住了!喜欢奶茶!喜欢奶茶!我把奶茶扣你脑瓜子上你信不信!」
温裕吓得一声不吭,半天小心翼翼地说:「我想起来了,萧铎川喜欢读书。」
「你早干吗去了!我要是搞不定,你就等着吧!」
我怒吼出最后一句,挂掉电话,一回头,宋时昀就站在旁边的树下,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洁白的衬衣被风吹起一角,他动作优雅地扯扯领带,微微一笑:「失礼,打扰到程小姐追男人了。」
他一脸「早知他来,我就不来」的表情,连教学楼都不进了,转身就走。
到嘴的鸭子怎么能让他飞了?
我调整心态追上去,手忙脚乱地掏出唯一可以送人的东西:「喝奶茶?」
宋时昀淡淡地瞥我一眼,客气道:「谢谢,我不喝别人的东西。」
这男人真是该死的傲娇。
我不敢像刚才一样开门见山,生怕惹恼宋时昀,只好死皮赖脸地跟在后面,一边摆弄手机一边问:「你喜欢什么皮肤,我送你吧……」
宋时昀猛地在一间书店前停住了脚步,我猝不及防,一头撞在他背上,弹回来几步,勉强地稳住。
宋时昀转身,讥讽地看我:「谢谢,程小姐真大方。」
他的眼睛是淡褐色的,看人的时候有些凉薄。
我忐忑地在手机上操作一番:「你喜欢诸葛亮,我就送你这个吧……」
同时备注:感谢这段时间的照顾,再见。
这样含蓄的表达他应该能明白。
我还在等他回复,结果半天没动静,一抬头,宋时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进书店,买完东西出来了。
他手里精致、小巧的包装袋迎风晃动,走到我面前,伸手。
「啊……我不要回礼的,太客气了。」我连连摆手。
「拿着。」宋时昀笑容冷淡,一副我不接就要把我挖坑儿埋了的样子。
我小心翼翼地伸手提住纸袋,在宋时昀的注视下,从里面抽出礼物——一本《安徒生童话》。
「13 页。」宋时昀提醒。
我心脏狂跳,不会吧,他要跟我表白?!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渐渐地揭开了第 13 页。
——《海的女儿》。
一阵长久且尴尬的沉默。
宋时昀轻笑一声,大仇得报,头也不回地抽身离去。
接连两场滑铁卢抽干了我全部的力气。
我饥肠辘辘地坐在长椅上,扭开一瓶汽水,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找到季扬。
相较上午的两位,我对季扬的第一印象一直不错,应该是个讲道理的人。
而且他还年轻,身边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没必要跟我死磕。
以前不是没人追过,我一般当场就拒绝了。
可这烂摊子是温裕留下的,我总得找个适合的理由,让大家各归各位吧……
头顶的暖阳不知什么时候被人遮住,我好不容易汲取的暖意瞬间消散。
暴脾气瞬间上来,我恼怒仰头,发现季扬正打伞站在我身后,低头神情复杂:「姐姐,你怎么在这里?」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我愣了一下,突然跳起来拽住季扬的袖子:「你先听我说话!」
季扬抽了抽,没抽动,移开目光,赌气似的不看我:「我饿了,没力气听你讲话。」
「那我请你吃饭!」
季扬目光闪躲,好半天终于不情不愿地同意了:「行。」
他说食堂人多不想去,我们选了校外餐厅。
今天不是周末,餐厅里人不多,点完餐,季扬盯着我手里凉透的奶茶:「你喝吗?」
「不喝,怕胖。」
季扬自来熟地拿到自己面前,插进吸管,慢慢地嘬着,头顶的碎发随着他的动作上下晃动,竟有些可爱……
「你喜欢喝奶茶?」我心思一动。
季扬点头:「你是来看我的?连奶茶都点好了。」
面对他热切、暗含希冀的目光,我心里顿时觉得不是滋味,没直面回答他的问题,起身说:「这杯凉了,我再给你要一杯。」
「不用。」季扬拉住我,「很甜,我很喜欢。」
哎……
造的什么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