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凌渊玉昭的小说叫做《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凌渊玉昭更新》,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无敌甜甜圈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我垂下头,眼里泛起泪意。
十年前,我刚到仙界时,还是个***虎脑的不会化形的小虎妖。
见我憨态可掬,不少仙子仙君都提出想与我契约,但凌渊是第一个蹲到我面前平视于我的。
他神情温柔,言语真挚,
“小老虎,我叫凌渊,你愿意跟我走吗?”
“将来你不仅会是我的妖,还会是我的伙伴。”
“只是我会经常上战场,你可愿?”
我将爪子放到了他的手心里,被他带回了府。
那时我还不知仙界的规矩和种种律令,是凌渊抱着我耐心地解释。
我才知道凌渊并不是很厉害的仙君,也知道了他的野心。
他仙基不稳,只能分得一个小小的府邸。
他想提升修为,我便与他一同游历三界,寻遍灵宝。
他想立下战功,我便伴他上阵杀敌,成为他的后盾。
他说我是他最重要的人,不想在无名之时草草与我结契。
他承诺会与我结本命契约,今后便是最亲密无间的联系。
“玉昭,再等等我,等我仙力深厚后再契约,届时你也能获得契约之力的更多滋养。”
仙族与妖的契约,双方都会受彼此修为的影响。
看着他真挚的眼,我点了点头,咽下所有受刑之苦。
仙界给妖族的期限是十年,这么长,总能等到凌渊契约我的。
直到那次与魔族一战,一只兔子不知从何窜出,直直落到凌渊旁边。
凌渊分了神,来不及躲避魔族的一记长枪,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挡在他面前。
我被捅穿了腹部,昏迷了三个月。
醒来后,我看到凌渊有些慌乱的脸,和他怀里的兔妖。
凌渊说这只兔妖便是那只兔子,她的族人都被魔族杀了,无处可去,他便把她带回了仙界。
兔妖朝我跪下,梨花带雨地磕头,“请姐姐收留洛云。洛云感念救命之恩,愿意为仙君和姐姐做任何事情。”
凌渊心疼地将她拉起,抚触她额头上的红痕,对我命令,“昭昭,你拿我那琉璃宝盏去换些玉肌膏来。”
心上涌起一股失落和酸涩,我的脸为他留疤时他也不曾如此紧张,只安慰我他并不会嫌弃这疤,告诉我他每每看到这疤都会对我多一分怜惜。
见我不动,他又催促。
我摇头拒绝,“仙界不允妖族单独行走,若是被抓住...”
凌渊却不耐烦打断,“你都在仙界那么久了还怕什么?让你做点小事都不愿,你何时变得那么大架子了?”
那日我被仙兵抓住受罚,一瘸一拐回去时,凌渊只嘲讽道,
“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
若是他细看,便能发现我衣裳上的暗红色痕迹。
但没有,他略过,取走我手上的药膏便迫不及待向洛云走去,关切她那几乎要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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