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乔矜云霄,书名叫《公主面首他又狠又毒》,本小说的作者是幸甚至哉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2
我不可置信地红了眼,心中尚存一丝侥幸,不会的。
“是啊,我到的时候地上就只留了盏沾血的花灯,尸首都不知去了哪。”
我终是确认,捏着花灯的指骨因为过于用力而几欲破皮而出。
世人惯会编故事,就好比现在。
他们将一个素未谋面的,一生清正大方、温柔而有所坚守之人,编纂得如此肮脏。
但我却知,我的阿姐从来善良正直。
纵使我千方百计的引诱她爱我,纵使我们并无血缘关系,她仍自始至终不坠深渊。
她总会叹息着阖眼,温柔地帮我合拢衣服,却坚定地断了我的念想。
“阿云,不可自轻自贱。”
皇室亲情向来淡薄。
皇帝忌惮长公**倾朝野,以京城里***百姓为由,命乔矜简兵北上,将功补过。
我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入了军营。
镇北侯爱吃醋,占有欲强,乔矜身边的小厮早就被遣散。
整个营里的男人除了士兵,便只有慰藉军士的营妓,其中还有寥寥无几的***。
我自知我单薄的身板,参军是不太可能了,而且要混到长公主身边,时间太长,我等不了。
于是,我成了营妓。
血气方刚的士兵们需要发泄,因此一个营妓可供数十个男人把玩,***也不例外。
恐怕阿姐早料到我是这样的坏人,所以一直不肯俯身爱我。
是她扶正了我的脊骨,可我却主动低入泥里,折断尊严雌伏,供千人枕万人尝。
她知道的,为了她,我从来都不择手段。
男人们夜晚在营妓身上醉生梦死,发泄着压抑的情绪,白日里却视他们如污秽,是被别人用过的破布。
乔矜不可能爱上破布,所以我暂时还得保持清白之身。
这很难。
我虽是男子,却姿色过人,刚入营就被众兵虎视眈眈,若不是怕违反军规,这些饿狼在白日就想把我拆骨入腹。
但,这也很容易。
狼群里有不容打破的规则,头狼可以优先进食。乔矜为了镇北侯守身如玉,云骑尉张实便成了头狼。
于是我让张实成了英雄,泥腿出身的他,最看不惯恃强凌弱。
我揪着他的衣角,他黑黢黢的脸上便显出一丝不明显的红。
最后他还是咬牙拂开了我的手。
“我已有婚约在身,发誓不碰别的女人,呃...男人也不行。”
我心知肚明,毕竟他是我精心挑选的“英雄”。
我跪地俯身,将柔软的脊背全部弯下。
“大人今日施手相救,已是奴前世修来的福分。”
“奴心知遭小人惦恨,恐怕活不过几日。”
“大人恩情,唯有来世再报。”
我一头撞向了车辕,醒来时,我便成了张实的义弟,安排了打理将军起居的杂活。
营内再没人敢碰我。
我离乔矜更近了,也就越了解藏在她冷淡的外表下隐藏着的警惕与暴戾。
我像是无色无味的水,从不故意引她注目,却悄无声息地渗透她的生活。
她从一开始暴戾地连盆带人将我踹翻在地,到后来允许我为她添香更衣。
可我到底比军营的糙汉心细,习惯了锦衣玉食伺候的,高高在上的长公主,也逐渐接受我的存在,只是从未把我看进眼里罢了。
我不过是一个用得称心的小厮。
可是现在,她看向深渊了。
“云霄,听说有人欺负你?”张实外出回营,听到消息便火急火燎的赶来看我。
“张大哥,我无碍的。”望着他风尘仆仆地样子,我话音一转,关切道:“今日可还顺利?”
他眉头一松,语气轻快些许:“差事已办妥帖,我们明日便可到邶陵城。”
邶陵城是此次出行的最后一站,乔矜只要在此驻扎一个月便可返京。
也就是说,加上返程留给我的时间只有不到两个月了。
想到今日那贵族男子,我谋划着,或许他的作用不止于此。
很快,机会来了。
邶陵城城主设下晚宴来招待乔矜,炙羊大骨,葡萄美酒,几碗烈酒下肚,鞍马劳顿的士兵们都有意放纵享乐,就连乔矜脸上也染上了几分醉意。
夜色渐深,朋客尽散,乔矜的屋子里灯火晃动,一声凄厉的男声从里面传出很快又戛然而止。
是那男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