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命也短。望着眼前的年轻人,我心里又酸又涩。不久以后,他
割草喂猪,上山种地,洗衣做饭,从五六岁时我就开始为李家卖命,我手上的冻疮红肿溃烂,从没人关心。
我觉得好笑。
养母那么信奉算命,她怎么还把亲生女儿推进火坑呢?
真好,李家的事与我再无关系。
我要嫁进高家伺候婆婆,过好日子去喽!
结婚那晚,是我第二次见到高升。
个子挺拔,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高家人口简单,这让我心安。
婆婆是个脾气温和的人。
晚上睡觉前,她把高升拉出去,偷偷告诉他,要对我好一点儿,明天也不用早起。
回屋后,见到我,高升眉眼柔和下来,眼圈儿还有些红。
我不清楚他怎么激动成那个样子。
我目不转睛打量他。
人是挺帅,但是,命也短。
望着眼前的年轻人,我心里又酸又涩。
不久以后,他将牺牲,世上再也没有这个活生生的人。
我主动上前,抱住他腰,拍了拍他背。
高升也紧紧回抱住我。
男人滚烫的体温让我脑里灵光一闪。
高升以后会牺牲,可他现在就在我眼前呐。
以后我就打算赖在高家了,要是能有一个高升的孩子多好?
那样,我留在高家更加名正言顺,婆媳关系会更加融洽。
高升牺牲了,他留了血脉在,也算英雄有后。
我也算对高家列祖列宗有个交代。
这样一想,我心里小鹿乱撞。
高升的一身英雄正气格外吸引人,忍不住让人想要靠近。
可要跟一个陌生男人一起造孩子,我心里又接受不了。
他只有五天假期,我要是不在这几天把孩子造出来,就来不及了。
脑子里的想法没忍住。
我脱口而出,“高升,我们是不是得生个孩子?”
高升耳根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