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过三十岁的诅咒。也就是在那一刻,我感觉我隐约窥见了世界的真相。「你说只要我攻略成功,就可以不用死,那是不是说明,你原本就有能力改变我三十岁必死的命运?「所以那天在我脑海中响起的那个声音是你,是你在说服我认命,接受自己三十岁必死的结局。
活过三十岁的诅咒。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感觉我隐约窥见了世界的真相。
「你说只要我攻略成功,就可以不用死,那是不是说明,你原本就有能力改变我三十岁必死的命运?
「所以那天在我脑海中响起的那个声音是你,是你在说服我认命,接受自己三十岁必死的结局。
「我没想到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居然成真了,而我居然是故事中的『睡美人』。」
我望着系统讽刺一笑,而系统只是在我的质问中沉默,用它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看着我,问我:「所以你要试一试吗?不攻略的话,不管是不是我设定好的,你都会死。」
我沉默了,也动摇了。
我才十六岁,哪怕我嘴上说得再坦然,也无法掩盖掉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想活下去。
我于是提出让系统带我去看一看所谓的男主,然后我见到了宋清远。
他那年大一,在 A 大读表演系。
平心而论他实在有张很好看的脸。我第一次见他时,系统让我降落在了他的话剧演出现场,他演的是主角,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我坐在台下,看着光影打在宋清远脸上,听着他说那句「To be or not to be」的经典台词。
我不知道那天打动我的究竟是台词、表演,还是舞台上的宋清远,可我在那天开始决定要考 A 大的表演系。
我没有告诉系统我的选择,可它在我身边留了下来,看着我为了艺考而拼尽全力。
我考上 A 大表演系的那年,宋清远大三,是前来迎新的学长之一。
我听见系统在提醒我上前去和宋清远产生交集,可就在我将要向前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叫着宋清远的名字,向着宋清远飞奔而去。
我停下了,只沉默地站在原地看着宋清远温柔地冲着少女微笑。
当天晚上,我问系统:「那个女孩子是谁?」
系统又是熟悉的沉默。
「你明知道宋清远有喜欢的人,还让我去攻略他?」我被气笑了。
「也是,毕竟哪怕是我的死亡与否,在你们眼中也不过是道可以被篡改的程序,宋清远的『区区爱情』又算得上什么。」
我讽刺一笑。
「不过我原本以为男主在你们眼中总比普通人更有分量一些,可没想到,原来在你这所谓的系统眼里,我们『众生平等』,都只是可以操控的提线木偶而已。
「我好像还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过你我的选择,我选择放弃攻略。」
我补充上最后一句话。
系统的黑瞳孔里终于有了点波动,它面无表情地转向我:「可是不攻略他的话,三十岁的时候,你就会死。」
是啊,我会死,可那不是你早就替我安排好的命运吗?
如果我攻略失败,我照样会死。
而如果我攻略成功……
我想起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宋清远,又想起今天牵着他手的漂亮女孩,他叫她「栀栀」,温柔又亲昵。
如果我攻略成功,或许是我的威逼利诱、百般离间,或许是宋清远的移情别恋、狼心狗肺,又或许……
世间的变数太多,变心的理由也太多,我又怎么能够列举完全?
可我知道,如果我为了活下去而选择攻略他,那宋清远和秦栀的命运,都会在那一刻同时发生改变。
我的人生在系统的设定下既然已经是个悲剧,我又何苦再拖别人下水呢?
我不了解宋清远,不知道他是否和我想象中一样光风霁月,可我知道,一旦我开始攻略,我就成了那个介入别人感情的卑劣之人。
而我才十八岁,还学不会不择手段,也拒绝系统给予的施舍。
那天之后,系统消失了,只留下一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我没放在心上。
因为我开始上专业课,去试戏、看话剧,看被舞台定格的瞬间。
然后发现,原来我是真的喜欢表演,那天打动我的,也不是真正的宋清远,而是舞台上的「哈姆雷特」。
我想我找到了永恒的定义。
哪怕我在三十岁时就死去,人们因此而渐渐将我遗忘,可只要我的角色存在,或许就不算真正的死亡。
毕竟遗忘,才是真正的死亡。
而角色永存。
我深知自己的生命短暂,想要在荧幕上留下经典,便只有加倍燃烧有限的生命。
我因此没日没夜地练台词、磨演技,推掉了一切会消耗我时间的综艺和代言,却愿意为了一个喜欢的角色留出四五个月的档期,提前研读人物小传、学习技能,只为了最大程度地呈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