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正装白衬衫,挺直的背显得有些单薄,撸起袖子,竟看不到一块好皮。外翻的皮肉遍布电击的痕迹
扔完闹钟,我顺手抓起枕头,白粥,书本,所有手边能够的到的东西朝宋清臣投过去。
直到胃里一阵抽痛,我没忍住扶着床边干呕起来。
宋清臣一动不动承受了我所有的怨气,脸上依然挂着和煦的,讨好的笑,可嘴唇却在发抖:
「幺幺,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我也那么让你作呕吗?」
「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所以一直忍着不去打扰你,每次到了学校,也只是远远的看你一眼。」
「我以为自己能忍住的,直到你交了男朋友,和他亲密无间。」
我心里咯噔一声。
在国外,我认识了一个同胞,是个 gay,为了瞒过他的爸妈,我答应假装他女朋友,作为回报,他请了我一年的饭。
「幺幺,昨晚,其实我不想的,」宋清臣狼狈的跪在地上,眼角闪着水光,眸子潋滟:「可是你主动坐了上去,我没有办法拒绝,除非让我去死。」
我脸颊发烫,恨不得把他的嘴缝起来:「你疯了吗,宋清臣,你是畜生吗,你明知道我有男朋友!」
反正都已经误会了,不如一直误会下去,说不定还能唤起宋清臣的理智。
7
「变态,疯子,神经病,这些话我听的太多了,幺幺,我做过努力的,你看。」
宋清臣浑身脏污,血迹染红了正装白衬衫,挺直的背显得有些单薄,撸起袖子,竟看不到一块好皮。
外翻的皮肉遍布电击的痕迹,有几处似乎已经烧焦,成了死皮,还有一些新鲜的利刃刺出的伤痕。
「幺幺,除了死,我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可我还是喜欢你,想要你。」
「我知道你只把我当叔叔,」宋清臣卑微的低下头,紧握的拳头渗出血迹,「可我却那么恶心,下贱。」
「幺幺,如果能重来,我宁愿做你的狗,也不要做你的小叔叔。」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到了。
宋清臣手段狠辣,智商超群,性格孤傲。
从我记事起,他永远都是高高在上,运筹帷幄。
反正,不可能是现在这副模样。
宋清臣保持着下跪的动作,膝盖蹭着地板朝我的方向移了几步,「幺幺,你恶心这段感情,是因为我曾经是你叔叔,对不对。」
「如果我和宋家断绝关系,摘掉姓氏,永远不再来往,幺幺,你能不能重新给我一个机会。」
「我可以去整容,可以改变性格,声音。我可以完全变成陌生人的模样。」
「你喜欢混血儿,我可以照着那个模板去改变,我杀了他,然后把自己变成他好不好……」
情趣手铐被我挣脱开,看着男人眼底的癫狂,心头有些酸涩和害怕:
「宋清臣,你想多了,我只是单纯的想离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