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部分中心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广州交警这么说!
作者:admin浏览数:2021-07-20
点击此处在线阅读 >>>
新京报:广州严管电动自行车,讨论越充分决策越科学
2006年11月,广州正式对外发布通告,明确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由于通告文件有效期为5年,在2011年、2016年,广州市政府分别对外发布通告,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措施。
在这15年内,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广州一直保持着“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的态度。不过,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处于电动自行车“进而不知止”的局面,日渐成为城市痛点。
2021年11月是广州关乎“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通告的到期时间。在该通告到期前,广州交警于7月13日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为何此次广州要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进行调整,首次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登记,并保持中心区域部分区域限行?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呼声高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据南都此前报道,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在2021年广州市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广州电动车自行车有序出行的建议》,指出广州缺乏对“限电”之外选项的探索。只堵不疏难彻底解决问题,应当堵、疏并举,建议广州“以管代限”,尽早拟定规划并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南都记者获悉,在2021年广州市两会上,有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关注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话题,指出广州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精细化管理,并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之后,广州市人大代表陈少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建议实行上牌制度管理、可以在非城区核心区域放开电动自行车的禁行,但对于核心中心城区现阶段不应全面放开电动自行车禁令。而这几点建议,在广州交警本次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中均有体现。
“有了上牌登记制度,相当于有了实名的身份识别,这有利于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陈少华告诉南都记者,电动自行车的闯红灯、逆向行驶、与机动车抢道、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而造成这一乱象原因之一在于交通违法成本太低,仅靠终端执法难度较大,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当实施上牌制度后,执法部门可以精准处罚,进而强化行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广州市人大代表林淑菁同样认为,由于目前广州非机动车保有量非常大,电动自行车应实施上牌登记。可以考虑以获得新国标和3C为标准为界定,根据不同标准档次的电动自行车给予不同颜色和年限的车牌,实施的“警邮、警网点”联动上牌机制,并且利用行业商协会的资源,结合实际遴选出符合标准,方便市民需求的邮政、电动自行车经销网点作为上牌环节的补充。
根据广东交警于2021年7月8日发布的一份数据,广东全省仅剩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未发现上牌电动自行车,其中肇庆、惠州、汕尾、阳江、清远、潮州上牌率较高,均超过86%;佛山、揭阳上牌率不足60%。
广州交警:上牌登记是适应广州交通新形势
在今年5月、6月,广州市公安局对上述建议或提案进行了答复,对于实施上牌登记制度的建议,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已经开展了此方面的调查研究,将继续加强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听取民意,研究电动自行车上牌、限行政策调整的合适方案,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维护好交通秩序。
广州交警介绍,在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广州交警持续在跟踪、评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实施成效,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政策优化研究,酝酿推出调整方案。
此次优化调整政策提出要实施上牌登记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后,国家、省层面近年来多次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同样表示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此外,广东省公安交管局在2020年9月发布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里明确提到,全省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不过该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出台。
广州交警还表示,优化调整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是为了适应广州交通新形势。近两年,随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以及疫情期间特定交通环境的影响,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幅明显,电动自行车乱穿插、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日渐凸显。同时,叠加非机动车道缺失等情况,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限行范围调整为中心区域部分区域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将电动自行车的限行范围调整为中心区域部分区域,而在该区域外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上牌登记后上路行驶。
陈少华告诉南都记者,在现阶段,核心中心城区的确不应全面放开电动自行车禁令,“一下全放开的话,中心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数量会急剧增多,交通安全隐患更难解决。”
在她看来,核心中心城区人口集中,建筑密度大,道路通行压力较大。由于多数道路狭窄,公共空间相对紧凑,可用于功能扩展的余地较小,暂时难以满足大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以及户外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的要求。
此外,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已经比较完善,“最后一公里”的通行距离也相对较短,应该可以通过共享单车等其他方式解决。
陈少华认为,如今征求意见稿放开了非城区核心区域的电动自行车禁令,可以看作是一次试点,待条件成熟,试行经验充足,道路规划有了更科学的空间布局思路,再行推进。
而对于限行范围的划定,广州交警表示,主要是考虑交通运行状况、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及各类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比如限行区域内交通运行承担的压力较大、非机动车道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公交线网覆盖率较高。
广州交警还发布了一份居民出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限行范围内工作日晚高峰电动自行车出行分担率为3.9%,中心区非限行区域为10.1%。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石珂源 鄢志鹏
点击此处在线阅读 >>>
热门评论